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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现职,又不任命新的职务,尽管级别还在,明显是靠边站了。

一、医院的行政级别

医院是县卫健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县卫健局是正科级单位,按理其管理的下属单位应该和其内设机构一样是平级单位,也就是科员级,最多副科。医院的重要性,且一个医院技术力量最强、设备最好,医院常高配副科甚至正科,级别等同于卫健局局长。套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即管理七级职员。医院院长如果不是一肩挑,仅以管理岗定薪,最高也只能拿七级职员即正科的工资待遇。

二、医院院长免去实职改任七级职员是什么套路?

县一级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实行职务与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因此,管理岗位的七级职员就是妥妥的领导职务,而不是像公务员那样可以设非领导的职级。组织部门免去医院院长职务,如果这个院长是正科职,按理要给予新的岗位安排,比如安排到其他正科级岗位,或者调任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给予二级主任科员待遇,而不是直接任七级职员,这不符合任职规范,理论上是不行的。

但是现实中不排除也有这样的过渡安排,先免去实职,给予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再视情况安排职务。出现这种非常规任命,一般有几种情况:

一是给别人腾位子,先免职务过渡,然后再任新职,这种情况在体制时有发生,还算正常。

二是失势退二线了,组织上本来不打算给予新的安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非常规操作,让当事人等退休。毕竟,正科岗位在县里位子有限,随便哪个拿出来都是香饽饽,没有领导鼎力支持从盘子里淘职位出来,的确有可能被扔一边,变成没人管的状态,尤其是临近退休人员。

三是可能是出事的节奏。医院人财物大权,涉及各种利益,也是一个高风险的岗位。组织上此时把一个院长搬开而又不给予新的职务安排,不排除是为了调查方便临时安排,一旦查实后被组织处理,没有新的职务仅仅是级别干部也可以避免引起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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