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注意了!为持续推进“人才兴医”战略,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出来了,引进奖高达万元,联系我轻轻松松获得补助,免费询问哦,抓紧时间来询问,时间不多了。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

一、人才引进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新津区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和培育的编制内从事一线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从区外引进的津英卫生人才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基层骨干人才5类。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医德医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工作实绩突出;

2.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遵纪守法,执业期间未出现过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二)其他条件

1.顶尖人才

具有医学类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以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身份,牵头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2)获得国家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

(3)获得“国医大师”称号;

(4)担任国家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

2.领军人才

具有医学类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以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身份,牵头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2)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

(3)获得省级及以上名(中)医称号;

(4)担任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负责人;

3.拔尖人才

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还需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1)以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身份,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称号;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中)医或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称号;

(4)担任地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

(5)担任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业务科室主任、副主任或专业组长;

(6)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根据成都市急需紧缺卫生专业相关标准认定)。

4.优秀人才

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且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2)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简称规培证,下同)的硕士研究生;

(3)“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4)取得规培证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生;

(5)取得规培证的儿科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中医儿科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专业或规培专业为急诊科、精神科、临床病理科的临床医学本科生。

5.基层骨干人才

愿意到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卫生院工作5年及以上的(不含本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并取得规培证;

(2)具有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人才培育

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培育津英卫生人才的方式分为激励科研创新、助推名医培养、促进能力提升3类。

(一)激励科研创新

鼓励专业团队(个人)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

(二)助推名医培养

鼓励个人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评比活动。

(三)促进能力提升

鼓励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参加业务学习,晋升高级职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激励奖励支持

1、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

(一)顶尖人才可享受引进奖励万元,人才奖励18万元;

(二)领军人才可享受引进奖励80万元,人才奖励12万元;

(三)拔尖人才:1.正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奖励40万元,人才奖励12万元;2.副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奖励20万元,人才奖励10万元;

(四)优秀人才:1.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引进奖励20万元,人才奖励8万元。2.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引进奖励15万元,人才奖励6万元;3.本科生可享受引进奖励10万元,人才奖励3万元。

(五)基层骨干人才可享受引进奖励10万元,人才奖励3万元;

2、人才培育的激励政策

(一)激励科研创新: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课题项目,分别给予项目组20万、15万、10万元的科研专项奖励。

(二)助推名医培养:首次获得名(中)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个人,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专项奖励。设立“名医(名院)工作室”的单位,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市级给予每年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专项奖励。

(三)促进能力提升:首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个人,分别给予12万元、6万元的人才奖励;取得规培证的研究生(具有相应学位)给予6万元的人才奖励。

四:引进方式及申报程序

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组成人才引进工作小组,采取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的方式招聘。

引进培育的津英卫生人才享受有关激励政策的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区卫健局牵头组织申报和审核,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审定后落实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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