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法院已经确定了辅助拍卖机构,法拍房已挂网竞拍,却出现在了另一家中介公司的小广告上。近日,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妨碍司法公正的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并对主要责任人陈某良罚款元。
据悉,新津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某其自愿将五套房产钥匙交与法院处置。近日,新津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并摇号确定了辅助拍卖机构。
11月4日,被执行人雷某其向承办法官反映,正在进行挂网拍卖的房产竟然出现在了小区的房产小广告上。小广告上的公司还明确表示自己是法院辅拍机构,可以帮助竞买人拍得广告上的房屋。
接到反映后,承办法官立即向法院确定的辅拍机构核实。经确认,小广告并非该公司人员张贴。随后,承办法官按小广告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与4名法警一起,以意向竞买人身份进入该公司。该公司接待人员表示,其为意向竞买人提供服务,双方签订合同,按拍卖成交价款3%收取服务费,并当场提供了印有公司标志“人民法拍”的宣传资料,资料内容为部分截取法院在淘宝网上的拍卖公告。最后,承办法官亮明身份,将该公司销售陈某良及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华、周某苹一并带回法院进行调查。
经查明,涉事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陈某良冒充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意向竞拍人,使用印有“人民法拍”等误导性标识,收取高额服务费,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影响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正性。次日,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动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某及涉事员工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司法拍卖工作。
最终,新津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对销售人员陈某良罚款元,对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
(四川手机报记者刘瑞强)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9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