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任鸿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竟并不良中介盯上了。11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伪装成法院辅拍机构收取服务费的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罚款20万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陈某良处以罚款元处罚。新津法院在执行李某与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某、雷某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雷某、雷某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新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雷某其自愿将五套房产钥匙交于法院。新津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该案件已经摇号确定了一家辅拍公司。11月4日,被执行人雷某其向承办法官反映,该小区出现大量小广告,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称是法院辅拍机构,可以帮助竞买人拍得广告上的房屋。收到线索后,承办法官以意向竞买人身份实地探访,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当场表示只要签了合同,服务费只收拍卖成交价的3%,甚至像模像样地拿出了印有公司标志“人民法拍”的宣传资料。这些宣传资料正是从新津法院的拍卖公告上复制截图下来的。法官当场指出这家公司作假,并将该公司销售陈某良及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华、周某苹带回法院进行调查。经询问,法院查明该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陈某良冒充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意向竞拍人,使用印有“人民法拍”等误导性标识,收取高额服务费,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影响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对销售人员陈某良罚款元;对四川某助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图片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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