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津县卫生系统新进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发〔〕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证明。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须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其它要求
护士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护理学
10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药剂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药学
1
除年应届毕业生外,须具有药剂师资格证书
放射技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
1
除年应届毕业生外,须具有放射技师资格证书
儿科医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儿科学、临床医学(儿科方向)
1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内科医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内科学
2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外科医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临床医学、外科学
2
具有省级规培合格证书
三、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新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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