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文井乡和新平镇,设立宝墩镇,以原文井乡、新平镇所属行政区域为宝墩镇的行政区域。宝墩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新平镇龙泰路8号(原新平镇人民政府驻地)。二、撤销方兴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西镇管辖。安西镇政府驻地设在新津县安西镇安西街号(原安西镇人民政府驻地)。三、合并普兴镇、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设立普兴街道,以原普兴镇和金华镇(不包括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普兴街道的行政区域。普兴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兴中路33号(原普兴镇人民政府驻地)。四、合并邓双镇、永商镇,设立永商街道,原金华镇白果村整村划入永商街道,以原邓双镇和永商镇以及金华镇白果村的行政区域为永商街道的行政区域。永商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永商镇车灌社区8组(原永商镇人民政府驻地)。五、撤销花桥镇,设立花桥街道,以原花桥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桥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桥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白鹤东路1号(原花桥镇人民政府驻地)。六、撤销花源镇,设立花源街道,以原花源镇的行政区域为花源街道的行政区域。花源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新津县正源路88号(原花源镇人民政府驻地)。七、五津街道、兴义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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