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津县卫生系统新进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发〔〕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证明。(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学历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3.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新津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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