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成都密集出台了有史以来最严格房产新政。这套新政出台以后,不由得让人感叹,成都真的有能人啊!新政几乎从各个维度落实了“房住不炒”的原则,堵住了以往政策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但对于愿意长期在成都发展的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可谓友善。简直可以送上32个赞。据称,昨天新政出台后,朋友圈“哀鸿一片”,但对于跟风“哀嚎”的自住购房者,我们想说,大可不必!而那些企图以炒房谋取暴利的人,我们想说,就该“哀鸿一片”。新政的核心内容,简单来说就是“限购对象由个人调整为家庭,单身无房限购1套,家庭2套房禁购,一次仅能报名1个摇号楼盘”。以往火爆抢房场景将得到根本扭转,中签率将大幅提高。除了这个,以下的干货也值得购房者好好领会。看完如果还觉得被绕晕了,算我们输。1.刚需优先,是不是涵盖全成都所有范围??答:全成都的商品住房皆是刚需优先,但有一个区域除外。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本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延伸照“中优”部署,成都市将对中心城区两江环抱区域进行重点打造,区域将打造为天府锦城。该片区将形成“两轴一环、三城五坊、一网多点”的总体结构,构建春熙路商圈、老城文化圈、宽窄旅游圈、文殊坊文创圈、锦江生态圈等五个有特色、有品位、有竞争力的产业生态圈。▲天府锦城鸟瞰效果图2.离婚后的购房资格问题??答是案:能买1套。这个相对较复杂,但关键点实际只有1个——已离婚时间是否满两年。在这个前提之下又分为离婚满两年以及未满两年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影响的,是名下房产套数界定,进而影响是否能够再买房。已满两年,买卖不受婚姻状况影响,属于普通限购情形,这里不讨论。未满两年,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是按离异前的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计算的,也就是包括离异前其本人和原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这时候,即使已经离异,但仍然相当于两人名下都有房。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归属问题,以及孩子是否成年就非常重要了。因为,根据这次限购对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和成年单身居民家庭的认定,离异后获得未成年子女归属的一方,实际就满足了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成立条件,可以拥有两套自有产权住房。相应地,没有获得未成年子女归属的一方,就成为了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来看个实例:A先生成都本地户口,社保已交满一年,离婚不满两年,有一未成年子女跟着A先生,离婚前夫妻共同有一套房,但归前妻,A先生现在到底能不能买房?参照相关解释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所以有一未成年子女的A先生,目前属于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原则上有2套购房资格。但新政又规定,离婚未满两年,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总套数计算按离异前的为准。这就意味着A先生名下已有一套房,所以现在只能再购买1套。延伸若A先生离婚满2年后,子女仍未成年,那他就具有2套购房资格;若A先生离婚满2年后,子女已成年,那他仍只有1套购房资格。若A先生的子女已成年,按照成年单身居民家庭的界定,成年单身居民家庭包括以下情形:(1)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那A先生就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由于离异未满两年,名下仍计有一套住房,因此现在不具备购房资格。如果要买,必须让前妻把离婚前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子卖掉,或者等离婚满2年之后再买。3.社保对购房资格的各种问题。Q1:未婚无房,如果在成华区落户不满一年,天府新区社保满一年,只能买成华区的住房吗?这种情况的话,购买成华区住房也未达到要求。如果要购买成华区房子,还需要缴纳一年成华区社保。参照新政相关规定,“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Q2:落户天府新区不到一年,未婚无房,一直在成都工作,买的是省社保,已达到2年,能买天府新区的房子吗?不能。落户天府新区不到一年,需要在该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年,或迁入户籍后满两年。参照新政相关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第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由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Q3:落户天府新区不到一年,在天府新区曾连续缴纳社保10个月,后因个人原因离职,然后个人续接缴纳社保2个月,这种情况能买到天府新区的房子吗?目前无对应细则。部分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只要不断缴,个人社保也算;但也有另一种声音则认为社保必须由公司缴纳,至于哪种情况才算合规,还有待相关权威解答发布。4.天府新区和高新区户口不再高人一等我们发现,正式版本中,天府新区和高新区户口已经不能在除了这两区以外的其他十一区购房。这是和去年的限购政策非常大的区别。新政规定,“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需要有上述区域户籍或者当地24个月的连续社保;在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房,需要有上述区域的户籍,或者在以上区域的24个月社保可以购房;对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购房的,需要本市户籍或本市12个月社保”。Q1:具有天府新区或高新区购房资格的,能在其他区域买房吗?新政之前是可以的,但新政发布后有所改变,具备天府新区或高新区购房资格的,除了拥有本区域购房资格外,只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具有购房资格。Q2:以前的三圈层不限购,现在划入限购范围了,是不是不能买了?在家庭拥有住房不超过2套的大前提下,拥有成都户籍或在成都连续交纳12个月社保的,依然可以在三圈层买房,不过请注意,另外一条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这里的全市范围,包括了三圈层区域。5.年10月1日之前签署的安置补偿协议,现在买房的话,还能享受优先摇号吗?答案是:不能。参照新政相关规定,“优先摇号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是指针对的安置补偿协议在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且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行。(1)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2)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6.现在还能同时排号多个楼盘吗?答案是:不能。参照新政相关规定,“优先摇号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是指针对的安置补偿协议在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且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行。(1)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2)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推荐阅读▼(点击图片即可获取)欢迎加入楼市大嘴巴粉丝群小葵传播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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