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方炜)为了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助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新津将举办“新津最美大家创公园城市人人建”系列评选活动,活动试行三年(—年)。看到这里,一定会有市民朋友感到好奇,这活动到底是评选什么呢?评选内容又包括哪些呢?

“最美阳台”营造最美家庭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阳台(屋顶、花园)。

评选周期:每季度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推荐阶段—初选阶段—终选阶段。

评选奖励:对每批次评选出的50个阳台进行“新津县**年度第**批最美阳台”命名;对评选出的“最美阳台”给予参选业主(市民)元奖励金;对评选出的“最美阳台”在全县村(社区)进行成果展示。

“最美院落”营造最美环境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院落(当年政府出资改造的老旧院落不参与当年评选)。

评选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推荐阶段—初选阶段—终选阶段。

评选奖励:对每年度评选出的20个院落进行“新津县**年度最美院落”命名并挂牌;

对评选出的“最美院落”综合考虑其面积大小、住户数量以及创建成效分别给予所在村(社区)2万元、3万元、4万元。

“最美林盘”营造最美生态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林盘。

评选奖励:对每年度评选出的10个林盘进行“新津县**年度最美林盘”命名并挂牌;

对评选出的“最美林盘”综合考虑其面积大小、住户数量以及创建成效分别给予所在村(社区)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金。

图片由新津县委宣传部提供

“最美社区”营造最美生活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社区。

评选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申请报告:各镇乡(街道)每年至少推荐1个以上社区参与“最美社区”评选活动,并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备,推荐的社区可优先选择已纳入“三美示范社区”“四好社区”“百村容貌整治”“百镇千村”“美好家园”等项目的社区。

组织实施:各镇乡(街道)自行实施“最美社区”项目,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评选奖励:各镇乡(街道)“最美社区”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评分(总评分值分)后,对前十名的“最美社区”(每年评选10个“最美社区”)给予所在社区资金奖补并命名,其中:得分90分以上奖补50万元并命名为“最美示范社区”、80—90分奖补30万元并命名为“最美试点社区”、70—80分(不含80分)奖补10万元并命名为“最美试点社区”、70—80分(不含80分)奖补10万元并命名为“最美创建社区”,70分以下无奖补资金。

“两拆一增以奖代补”

评选范围:全县范围内各镇乡(街道)、企业、机关单位自行实施的“两拆一增”项目,包括对公共空间、所属闲置地块进行植绿、增绿和增花添彩的“微绿地”打造项目;拆除围墙及附属或改造通透式围墙进行植绿、增绿和增花添彩的项目(平台公司所属闲置地块及公建配套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新开发商业楼盘项目当年不参与评选活动)。

评选周期:按实际申请项目进行评选。

评选流程:申请报告:各镇乡(街道)、企业、机关

单位实施“两拆一增”项目拟申请“以奖代补”资金奖励的,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向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建设方案、预算资金、效果图等。

组织实施: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通过备案的项目,由申请单位按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指导。

资金奖补: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县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按照程序补助项目核定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万元),补助对象为参选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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