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和《成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四川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以四川新津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03月31日。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新津区的兴义镇、花桥街道、普兴街道、永商镇、五津街道。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

成都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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