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49号)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方法》(新津人发〔〕10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经县人社和县卫计局批准,拟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余阳艳
成员:任亚东、张红梅、胡敏、王佳霜、陈科、高莉(大)、凌英、杨廷琴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证明。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程序前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以上。
3.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1.网上公开招聘,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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