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认定通过”人员于年6月15日—16日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新津县教育局人事科(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再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

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年6月6日

“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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