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罗某某强奸案及陈某某被强奸案中发现,新津区医疗卫生机构未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导致案件侦办不能顺利开展,从而造成犯罪嫌疑人未能受到应有的处罚。年4月28日,新津区检察院向区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尽快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加强法治宣传和履职监督。并于当年6月3日会同区政法委,联合八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今年4月15日,新津区检察院会同区政法委、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行动。
此次专项督查在医院和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医院开展。通过听取相关负责人对于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台账信息、举行研讨交流的形式,医院开展了全面监督。同时也对医疗系统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遇到的诸如未成年人及家属不积极配合、身份信息真实性无法核实、报告渠道和流程不健全可能导致患者信息泄露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
下一步,新津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通过信访、案件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的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主管部门在行业内部学习、传达、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促使其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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