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司法局关于通过电话网络接受
公共法律服务的倡议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防疫期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场所(窗口)等人群密集区域人员交叉感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并保障各项业务办理渠道的通畅无阻,县司法局特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线咨询,方便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备人传人的可能性,飞沫、接触均可传染。大厅现场空间相对密闭,因此,建议您采用网络咨询、电话咨询,提前预约等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指南附后)
二、提前预约,合理出行
如您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排队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您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我们将加强来访办事人员疫情检测。进入大厅时,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配合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进入大厅后,请避免在窗口扎堆排队。离开大厅时,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专用垃圾桶。
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建议您暂时不要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
1.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
请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电话“”或登录“法治新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