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审核

(一)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1、成都市实施限购的行政区域

(1)一圈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

(2)二圈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3)三圈层: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

注:①市区包含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高新区西部园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其余限购区域为郊县区域;②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高新区西区和高新区南区的房屋在后子门房管局或城南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郊县区域的房屋在各郊县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在各圈层新购住房的条件

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下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说明:(1)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都应具备购房资格(夫妻双方共同购房的,只需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即可);

(2)原户籍在我市的购房者,市内平迁户籍,落户时间可以累积计算;

(3)原户籍在我市的学生,由于入学将户籍迁入外地学校的集体户口,若毕业后直接将户籍迁入我市,则落户时间可以累积计算,若毕业后先将户籍迁入外地再迁入我市,则落户时间需要重新计算。

(二)成都户籍家庭的类别有哪些

1、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的情况

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成都市户籍。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的情况

(1)18周岁及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2)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3)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三)如何理解家庭及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1、家庭成员的定义

家庭成员是指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能计算在内。未成年子女的判定标准:未满18周岁。

2、家庭名下拥有的住房套数计算方式家庭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指家庭成员名下独自拥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成套住房的套数。包括: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和已完成网上签约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2)非同一家庭的多人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各计一套已拥有住房。

(3)查房范围为成都市

(4)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例如:写字楼、商业、办公等。

二、非成都户籍家庭购房资质审核

(一)非成都户籍家庭的定义是什么

非成都户籍家庭是指,购房人及产权共有人中无人拥有成都市户籍。

(二)如何理解非成都户籍家庭购房政策

非成都户籍家庭在成都购买住房,需要在成都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成都社保,一二圈层要求24个月,三圈层要求12个月。新政要求在拟购房所在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主要看购房人工作地及单位注册地是否在相应区域,该工作单位在四川省社保局、成都市及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保均可予以认定。提供的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连续缴纳”是指购房人在递件当月或者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或者12个月)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针对换工作,个人缴纳社保的情况:

1、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6个月。

2、通过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首尾必须是公司缴纳,中间个人缴纳的社保不超过3个月。

(三)哪些情况会导致打印出来的社保缴存明细无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缴纳的是省社保,其他保险缴纳的是市社保,打印的缴存明细是市社保,这种需要打印省社保才能看到;

2、某些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需要到社保窗口现场打印,无法在网上查询或机器上打印;

3、某些事业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为什么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才可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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