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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省法院印发

《关于对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岗位标兵

予以表扬的通报》

新津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宁

荣获“全省法院岗位标兵”称号

作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近年来,林宁同志主要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党建队建、审务督察等工作,以较强的担当意识、综合素能,履职尽责,吃苦耐劳,主动创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在相关工作牵头部门及林宁同志的大力推动下,新津法院在思想政治、党建队建、审务督察等工作中,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新津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被评为成都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林宁同志所在部门政治部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评为新津区“三八红旗集体”。林宁同志也因工作绩效突出,被评为新津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先后被市法院给予个人嘉奖2次。

守初心强信念,大力深化政治建院

以“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通过“线上+线下”配合学、“规定+自选”结合学、“观摩+书本”融合学、“自查+测试”联合查等形式,促进主题教育入脑入心。开设“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向党说说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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